
- 索 引 號:LY05100-2500-2025-00067
- 備注/文號:汀政征〔2025〕33號
- 發布機構:長汀縣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8-26
- 內容概述: 長汀縣人民政府關于長汀醫療器械產業園東側地塊道路擴建征收土地的預公告
- 有 效 性:有效
為實施長汀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國土空間規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福建省土地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規章規定,現發布長汀醫療器械產業園東側地塊道路擴建征收土地的預公告:
一、擬征收土地范圍
擬征收土地位于大同鎮東埔村,東鄰林地;南鄰林地;西鄰道路;北鄰道路,用地面積0.4541公頃,具體征收范圍詳見長汀醫療器械產業園東側地塊道路擴建征地紅線圖。
二、擬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擬征收集體土地用于長汀醫療器械產業園東側地塊道路擴建建設,規劃用途交通運輸用地。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第二款“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需要用地的”規定,屬可以征收情形。
三、開展土地現狀調查的安排
擬于2025年8月26日至9月9日由大同鎮人民政府代表縣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人員對擬征收范圍內的土地權屬、地類、面積和地上附著物、建筑物、青苗等現狀進行調查和清點確認,以及辦理補償登記和簽訂補償安置協議等有關事項。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予以積極支持配合。對清點確認有異議的,可以向大同鎮人民政府申請復核。
具體擬征收土地補償安置方案,待土地現狀調查完成后,由本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告。
四、其他事項
本公告公示期為十個工作日。自發布之日起,任何人不得在征收土地范圍內搶栽搶建;凡違反規定搶栽搶建的,一律不予補償。
本公告在擬征收土地涉及的大同鎮和東埔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在地予以張貼,村集體經濟組織應及時將本公告內容通知被征地的單位和個人。
特此公告。
附件:長汀醫療器械產業園東側地塊道路擴建征地紅線圖
長汀縣人民政府
2025年8月26日
(此件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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